靖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12-25
来源: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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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新桥农场、张家畔街道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全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边县安全生产委员

2025年12月9日

全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香港新界大埔区住宅楼“11·26”火灾事故教训,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2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全国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突出重点、精准施策、齐抓共管、标本兼治,聚焦高层民用建筑施工改造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问题隐患,坚持查清风险底数、坚决从严整治、强化监管执法、科学前置响应、扩大社会参与、扛牢压实责任,有效管控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牛昊和县政府副县长赵益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卢凯震、县应急局局长张浩、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拓涛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工贸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等部门和各镇、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统筹调度、会商研判、督促指导等工作。

各镇、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各部门(园区)要加强对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三、整治范围

此次排查整治聚焦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居民住宅建筑和办公、医疗、商业等公共建筑)以及新建高层建筑工地,重点是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和内部局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改造施工

1.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未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规程,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在现场带班作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等。〔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教体局、县工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下列第2、3、4、9项与第1项责任单位相同〕

2.外脚手架或围挡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外墙保温层穿孔打洞等作业过程中违规动火用电。

3.新装外墙保温系统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纸胎油毡防水卷材、再生料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钢筋“热弯”加工工艺等危及生产安全,已禁止使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

(二)建筑内部装修改造

4.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使用填缝剂、发泡剂等易燃可燃物品。

5.涉及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县教体局、县工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列第6项与第5项责任单位相同〕

6.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通过公告、入户通知等方式告知风险擅自动火作业;未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动火作业未划定安全区域;动火作业现场未落实“六必须”措施等。

7.涉及电梯、空调、电气、管道等设备设施安装、维修、更换、拆除未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工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新建高层建筑工地

8.结合外墙改造施工、内部装修改造施工重点检查事项,增加排查整治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未分开设置或安全距离不足;易燃易爆危险品(氧气瓶、乙炔瓶、油漆等)、可燃物品(木料、塑料等)存放不当等。〔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四)建筑消防设施设备

9.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未同步设置有效临时消防水源和给水系统;施工作业期间擅自拆除或遮挡防火分隔设施,关闭或损坏自动消防设施。

10.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行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无法正常使用;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无法正常关闭或完整性损坏。〔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县教体局、县工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列第11项与第10项责任单位相同〕

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日常未设置于自动状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检测不符合规定。

(五)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2.未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的易燃可燃杂物,在外墙周围堆放大量可燃物;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窗口、避难层(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封闭、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竖向管道井封堵不严;建筑内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搭乱接;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原有外墙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及时修复。〔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县教体局、县工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列第13项与第12项责任单位相同〕

13.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确定建筑公共部分或者承包、租赁等相关方消防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未落实装修改造相关管理责任等。多业态混合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清,未定期开展维保。

14.抓好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项目的消防安全,对未整改到位的多层和高层住宅小区,严格实行“一日一巡查、一年一评估、一年两演练”的要求,落实安全基本保障措施,确保在整改期间消防安全风险可控。〔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市执法局等部门配合〕

各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园区)按照县安委会印发《关于开展“九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扎实开展“九小场所”排查整治;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持续抓好城中村、老旧小区、小型餐饮场所,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院、医院、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做好小型施工动火作业报备和日常消防管理排查整治工作。

五、整治措施

(一)全面查清风险底数。2025年12月底前,各部门(园区)要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相关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建筑产权人、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一轮全面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按计划落实整改。县教体、工贸、公安、民政、住建、市场、卫健、应急等部门分工负责,会同镇(街道办)、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对所有高层建筑开展一轮全面排查,对自查自改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坚决防范排查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等问题。各部门(园区)要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按照风险等级和严重程度,科学绘制本辖区的重大火灾风险地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一楼一策”建立应急预案。

(二)坚决从严整治隐患。各部门(园区)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有关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督促制定限期整改方案,设置警示标识,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对无法保障安全的,要坚决依法停业整顿,彻底整改并经验收后方可复工复产。县安委办要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督办和指导帮扶,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定期检查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推动按期整改销号。2026年1月底前,上账隐患动态“清零”;2026年2月中旬前,建立完善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各部门(园区)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行政处罚以及停工停产、局部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倒逼整改责任措施落实。对于不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或者拒不执行监管部门整改指令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持续深化社会参与。各部门(园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等渠道,持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揭示电气燃气易燃物、消防通道堵塞等常见的隐患,加强施工、动火、用电等方面安全常识宣传教育,营造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要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加强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技术服务支撑,提高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外墙保温系统、电气、燃气等方面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对查处的违法违规用火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五)加强消防培训演练。要督促单位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实操实训。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侧重法治意识和安全管理培训;针对施工作业、动火作业等一线人员,侧重安全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要将消防技能培训纳入社区常态化工作,明年1月底前要分批分次对全县住宅小区保安员、保洁员、消防室值班员等岗位人员,开展一轮消防技能培训,提升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人员疏散能力。要指导单位建立自防自救力量,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疏散。针对今年5月份启动的消防大演练活动,县消安委要统筹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监督指导,12月底前务必完成全覆盖演练。

(六)强化工作督查督办。县安委办总体统筹,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对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双周调度”机制,每两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县安委办、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抽调力量组建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部门(园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严不实、任务进展缓慢的,在全县安全生产调度会上进行通报。

各部门(园区)要加强工作统筹,与已部署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城镇燃气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有机结合,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部门(园区)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立即制定整治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各部门(园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协调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全力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县安委办联络员:许兴宇 19719125777

县住建局联络员:杨玉廷 18091208966

县消防大队联络员:高万年 1534912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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