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打好扩大有效投资硬仗暨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政发改发〔2025〕185号

时间:2025-10-20
来源: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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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榆林科创新城管委会,市级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陕西省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2025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打好“八场硬仗”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榆林市打好扩大有效投资硬仗暨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实施方案》,请你们按照任务分工,强化推进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榆林市打好扩大有效投资硬仗工作专班(借章)

2025年5月14日              


打好扩大有效投资硬仗暨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八场硬仗”工作部署,深化拓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巩固高质量项目建设成效,根据省委、省政府《陕西省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2025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打好“八场硬仗”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榆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紧抓前期谋划、协调推进、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深化项目“四个一批”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固投增速持续向好,为全市“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障。

二、年度目标

258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完成投资1200亿元以上,其中新开工项目二、三季度入库纳统50%、80%以上,全年竣工100个以上。全市“四个一批”谋划储备项目总投资达到当年新开工项目总投资2倍以上。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其中社会资本投资增长7%左右,制造业投资增长10%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紧盯政策谋划储备。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统筹好“硬投资”和“软建设”,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对标城市地下管网管廊、高标准农田、减污降碳、生态修复等重点投向,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库常态化开展项目储备,精准策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强功能的重点项目。运用好专项债券扩大用作资本金项目领域新政策,用好“正面”“负面”两张清单,有针对性谋划专项债券项目,形成滚动接续的梯次推进格局。扎实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围绕国家重大战略,谋划一批“十五五”引领性重大工程,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中省规划和项目盘子。力争全年国家政策性资金争取占全省比重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项任务均需县市区(园区)落实,不再重复)

(二)夯实项目推进机制。推动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平台共建共享共用,实现重点项目“四个一批”动态管理和调度。常态化实时调度,坚持双周联审联批推动手续办理,完善重点项目分层级分领域领导帮联机制,对本领域、本地区市级重点项目审批事项,定期向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争取协调,力争5月底前不受前置制约的县级层面审批事项清零,6月底前不受前置制约的市级层面审批事项清零、国家和省级层面审批事项全部上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市国防动员办、国网榆林供电公司)

(三)稳定政府投资力度。建立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推进台账,全覆盖开展中期评估,对计划执行严重滞后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现场督导,确保政策性资金项目年内全部开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付40%以上、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50%以上、专项债券资金支付60%以上、省级专项资金支付60%以上。统筹“一县一大事”、南部县产业振兴等各类资金,优先用于解决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支持项目的县级配套资金。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事前、事中、事后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7月启动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中期调整,进一步优化预算资金安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

(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深化民营企业“三进一带”活动,建立市委、市政府与民营企业家季度座谈制度。健全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全市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持续加力向民间资本推荐项目。支持符合要求的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申请贷款贴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不低于40%。规范实施PPP新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探索推进煤电领域REITs发行,推动投资增量与盘活存量相结合,形成投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五)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强化市级统筹,全市全年供应不低于4万亩建设用地,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分类施策,盘活3万亩存量土地资源。省级以上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按“标准地”供应,鼓励有条件的园区落实“七通一平”。对于违法主体消失且无责任承担者或违法行为超过追溯期的林地违法图斑问题加快结案处置。支持相关电力企业通过市场化机制,统筹100亿度低价电,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协调热电联产企业,降低园区蒸汽价格。力争将靖神、榆横铁路运费再下降5%。做好大件设备在市级管辖道路的运输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林草局、市公安局、市中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网榆林供电公司)

(六)破解项目落地堵点。完善建设规划体系,尽快编制完成中心城区八大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市县两级加快完成神木高新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规划环评,以及榆佳经开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规划环评。出台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实施办法,推行国有土地先考古、后出让。制定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补偿标准,健全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协调机制,提高矿产压覆手续办理效能。市县两级公布并执行统一规范的“红蓝章”办事指南。实行项目稳评审批属地管理,试点推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推行人防、消防和施工设计联合审查、并联审批,实行工程质量监督、人防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联合办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功能,解决无备案号等项目的消防审验申报问题。(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防动员办、市审批局)

(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红蓝章”审批、阻工问题、压覆资源、联审联批、隐性审批、考古前置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严格实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书、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制度。推动“多规合一”检测服务进驻县级政务大厅。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扫码入企”制度,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面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在煤炭、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安全、消防、环保联动检查,严查对企业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乱查封等现象。加强涉企司法保障,制定出台涉罚涉法涉处容忍度指导意见,建立每月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企业的罚款处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尽可能从低执行。在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推广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审批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市司法局、市中院、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国防动员办、市消防救援支队、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

(八)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制定出台新形势下促进全市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优化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措施,市财政继续列支建立招商引资“资金池”,统筹支持县市区(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好10亿元招商引资产业基金作用,组建10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开展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以商招商,办好京津冀、长三角、中原、粤港澳4场季度招商活动及氢博会、丝博会、煤博会等重点经贸活动。力争全年利用外资达到2200万美元,省外实际使用资金达到450亿元。(责任单位:市外事外经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市级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驻外办事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分析研判、协调解决打好扩大有效投资硬仗和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对严重影响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严重滞后的重大事项挂牌督办,强力推动问题解决。

(二)强化联系帮扶。继续推行市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帮联重大项目,市级部门业务干部下沉一线,联系帮扶重点项目,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常态化开展投融资政策、项目谋划、要素保障培训,帮助基层提升项目谋划和管理能力。

(三)优化考核督导。继续执行“月调度、季观摩、年考核”,将高质量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季度点评会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考促干、以考促改、以考促效,引导各级在关键处发力。减少不必要的检查、督导,配合做好省级高质量项目巡视、审计和督察工作。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鼓励市县两级创新工作举措和方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突出实干、注重实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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