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靖边县动物疫病免疫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04-01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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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畜牧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陕西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扎实做好全县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2025年榆林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榆政牧发〔2025〕10号),制定了《2025年靖边县动物疫病免疫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靖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0日

2025年靖边县动物疫病免疫计划

根据《2025年榆林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榆政牧发〔2025〕10号)《榆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调整优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措施的通知》《榆林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防疫优先,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落实完善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

(三)目标要求。强制免疫动物疫病及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布病免疫羊群抗体转阳率应不低于70%,免疫牛群抗体转阳率应不低于80%;城镇注册犬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乡村有主犬狂犬病免疫密度不低于70%。

二、免疫病种及范围

(一)免疫病种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炭疽病(张家畔、镇靖在2024年秋季免疫过的区域)实施强制免疫。对猪瘟、猪蓝耳病、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根据本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统筹做好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疫病的免疫工作。

(二)免疫范围

1.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县所有鸡、鸭、鹅等家禽和鹌鹑、鸽子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因特殊原因不免疫的家禽,有关养殖场户应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经市畜牧兽医局审核,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

2.口蹄疫。对全县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县所有生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各农牧综合服务站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确定生猪是否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

3.小反刍兽疫。对全县所有未免疫或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羊只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4.布病。对牛羊(含奶牛)实施强制免疫,种畜和奶羊禁止免疫。已通过国家或省级布病非免疫无疫小区或净化场评估的养殖场户禁止免疫;列入免疫范围,但正在开展或拟开展布病非免疫无疫小区或净化场建设的养殖场户,在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并逐级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后,可不实施布病免疫。

5.其他疫病对全县所有生猪进行猪瘟免疫,所有鸡进行鸡新疫免疫,所有城镇注册犬和乡村有主犬进行狂犬病免疫;在汛期前对以往炭疽老疫区易感畜进行炭疽免疫;包虫病防治工作,在5个镇20个村:东坑镇(沙渠村、硬地梁村、毛团村、金鸡沙村),杨米涧镇(郝渠村、关草涧村、兴和村、王梁村),水路畔便民服务中心(石窑沟村、西湾村、水路畔村、二姐畔村),杨桥畔镇(阳周村、沙石峁村、沙畔村、杨二村),新城便民服务中心(韩家沟村、新城村、张兴庄村、黑龙沟村)完成3200只犬的驱虫药发放投喂任务。在牛羊定点屠宰厂完成脏器采集1500份,发现可疑病样要及时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对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疫病实施跟踪调研并形成预防和治疗方案。

三、疫苗种类

规模养殖场户应当自行选择经国家批准的强制免疫疫苗,相关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畜禽散养户可选择使用省级统一招标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及时公开辖区内具备强制免疫疫苗销售资质的企业信息。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应按照本计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辖区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规模养殖场及有条件的散户实施程序化免疫。需要增加强制免疫病种或对生猪开展A型口蹄疫免疫的,应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市畜牧兽医局同意后实施。推荐使用的疫苗种类、免疫程序及免疫效果评价方法,参考《2025年靖边县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附件)。

(二)扎实推进“先打后补”。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进度与实效同抓,积极稳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确保2025年年底前,实现符合条件、自行申领补助的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全覆盖。对养殖分散、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以及达不到“先打后补”规模标准的养殖场户,继续实行政府集中供应强制免疫疫苗。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要全面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引导第三方服务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主体在强制免疫及推进“先打后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严格疫苗管理。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要根据散养畜禽存栏情况,精准测算疫苗需求量,制定疫苗需求计划。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本计划要求,统一供应以散养畜禽免疫为主的强制免疫疫苗。其中,除奶牛、种公牛外,其他草食家畜A型口蹄疫疫苗由养殖场户自行采购。规模养殖场户自行采购或委托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采购免疫所需疫苗。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要严格落实疫苗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疫苗调拨、入库、保管、出库、领用等管理手续,规范疫苗调拨、储运和发放使用管理,降低疫苗耗损,杜绝疫苗浪费;要加强疫苗储存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疫苗储运“全程冷链,无缝对接”;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剩余疫苗退回和废弃疫苗无害化处理制度。

(四)组织开展培训指导。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要组织做好镇、村两级防疫员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免疫技术培训,严格规范免疫操作,做好消毒和个人防护等相关工作。要广泛开展“先打后补”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及时将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操作流程等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政策和技术宣传,提升养殖场(户)自主免疫意识和防疫水平。

(五)做好免疫等信息记录核查。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要指导养殖场户通过陕西智慧动监手机微信小程序,做好养殖场户备案、基础信息更新和完善等工作,并在免疫结束后及时上传免疫情况,包括疫苗种类、使用剂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要安排专人依托“陕西智慧动监”平台,做好有关免疫数据填报、免疫信息统计、审核等工作,并建立免疫数据信息抽检、核查制度,确保数据准确。陕西智慧动监的养殖场户备案、免疫等信息将作为申请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的必要条件。

(六)落实免疫信息报告制度。对疫苗供应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日报告制度;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免疫信息,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每天17:00前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当天集中免疫情况,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集汇总后及时报送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七)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定期组织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及时掌握免疫效果,对畜禽群内个体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及时组织补免。县级对补助10万元以上场户抽检要全覆盖,对低于10万元的场户抽检要做到2年内全覆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结合春、秋季动物防疫效果评估工作,加强免疫抗体监督抽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要及时协调辖区政府,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工作,负责组织强制免疫疫苗的领取、保存和使用,确保免疫质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养殖环节强制免疫效果评价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动物疫病的免疫主体,承担免疫责任,应履行免疫义务。养殖场户应自主实施免疫接种或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免疫服务,并接受监督检查。要按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做好免疫记录和相关免疫信息的录入、传送工作,确保可追溯。对拒不履行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或个人,将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严格监督管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内强制免疫疫苗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兽药“二维码”管理制度,加强疫苗质量追踪和全过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先打后补”的监督管理,把强制免疫落实情况与检疫出证、疫苗补助等相关联。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动物防疫期间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在春、秋季集中免疫结束后,组织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并对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2025年靖边县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

2025年靖边县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

为指导做好全市动物疫病免疫工作,依据《2025年陕西省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2024年,我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平稳,无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发生3起野禽H5亚型禽流感疫情。从流行毒株看,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毒株以2.3.4.4b分支病毒为主,也检测到2.3.4.4h分支病毒。2025年,全球H5亚型和H7亚型禽流感将持续流行,病毒随候鸟传入我市的风险始终存在。

(一)疫苗选择

选择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或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二价灭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种鸡、蛋鸡、种鸭、蛋鸭、种鹅、蛋鹅:14~21日龄时初免,间隔3~4周二免,开产前进行三免,之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间隔4~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商品代肉鸡、肉鸭、肉鹅:7~10日龄时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初免后间隔3~4周二免。

鹌鹑等其他人工饲养的禽类:根据饲养用途,参考家禽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2.散养户

春秋两季分别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户开展紧急免疫。

(三)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按照GB/T 18936《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推荐的血凝抑制(HI)试验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5和H7亚型抗体。

2.免疫效果评价

免疫21天后,HI抗体效价不低于1:16(24或4log2),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二、口蹄疫

2024年,我国口蹄疫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报告发生3起O型口蹄疫疫情。从监测情况看,猪主要流行毒株为O型CATHAY拓扑型毒株和O型Mya-98毒株,牛羊主要流行O型Ind-2001毒株。

(一)疫苗选择

选择使用与本地流行毒株抗原性匹配性好的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综合母畜免疫次数、母源抗体效价等情况,仔猪可在28~60日龄时进行初免,羔羊可在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犊牛可在90日龄时进行初免。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二免,之后每间隔4~6个月进行加强免疫。

2.散养户

春秋两季分别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户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开展紧急免疫。

(三)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使用灭活疫苗免疫的,按照GB/T 18935《口蹄疫诊断技术》推荐的ELISA方法检测抗体;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ELISA方法检测VP1结构蛋白抗体。

2.免疫效果评价

猪免疫28天后,其他家畜免疫21天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三、小反刍兽疫

全国小反刍兽疫疫情平稳,2024年全国未报告发生疫情。国内流行毒株仍属于基因IV系,未发生明显的遗传变异。

(一)疫苗选择

选择使用小反刍兽疫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根据本场母羊免疫和羔羊母源抗体情况,制定免疫程序。羔羊3月龄后进行免疫,发生过疫情的省份可视风险情况每年加强免疫一次。

2.散养户

春季或秋季进行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紧急免疫

疫区、受威胁区内养殖场户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结果,开展紧急免疫。

(三)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按照GB/T 27982-2011《小反刍兽疫诊断技术》推荐的ELISA方法检测抗体。

2.免疫效果评价

免疫21天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四、布鲁氏菌病

2024年全国畜间布鲁氏菌病疫情数和发病动物数同比下降21.75%和16.48%。从监测情况看,病原仍存在一定污染面,主要流行地区为西北、华北及西南的部分省份,呈向南方扩散趋势。我省畜间布鲁氏菌病亦呈高位流行态势,主要流行于陕北、渭北地区,关中、陕南地区相对稳定。我市畜间布鲁氏菌病亦呈高位流行态势。流行菌株种型以羊种布鲁氏菌和牛种布鲁氏菌为主,在牛羊混合饲养的县市区,存在跨畜种混合感染的情况。

(一)疫苗选择

选择使用布鲁氏菌病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严格按照《2025年陕西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规定的免疫区域和畜种进行免疫,全市12个县市区为牛羊强制免疫县(市、区)。政府招标采购并向布病免疫区域供应S2疫苗,鼓励实施“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使用可进行感染和免疫鉴别的布病疫苗。

1.规模场

牛3~8月龄进行免疫,羊3~6月龄进行免疫。

2.散养户

秋季对未免疫牛羊进行集中免疫。

(三)免疫后抗体转阳率的测定

按照GB/T 18646《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推荐的虎红平板凝集试验、ELISA方法检测抗体。可在免疫后3-6周内测定抗体转阳率,免疫羊群抗体转阳率应不低于70%,免疫牛群抗体转阳率应不低于80%。

五、猪瘟

我市猪瘟疫情呈平稳态势,流行率和传播率较低,临床仍以点状发生、非典型性病例以及个体感染为主。

(一)疫苗选择

选择使用猪瘟活疫苗或亚单位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根据养殖场疫病流行状况、母猪免疫情况、仔猪母源抗体水平等因素,制定合适的免疫程序。使用猪瘟活疫苗免疫,仔猪可选择28~60日龄进行初免,种猪每6个月免疫一次。猪瘟亚单位疫苗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

2.散养猪

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的猪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开展紧急免疫。

(三)检测方法

按照GB/T 16551《猪瘟诊断技术》推荐的ELISA方法检测抗体。

(四)免疫效果评价

免疫21天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8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群体免疫不合格时,要及时加强免疫。

六、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

国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总体呈平稳态势,以点状发生为主。流行毒株以PRRSV-2为主,呈现多谱系和多样性,包括谱系1(类NADC30和类NADC34)、谱系8(类高致病性PRRSV毒株)、谱系3(类QYZZ)和谱系5(类VR-2332)及其他重组毒株。此外,部分地区有PRRSV-1流行。

(一)疫苗选择

科学合理选择灭活疫苗和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在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发病猪场或阳性不稳定场,仔猪可在2~3周龄免疫;生产母猪和后备母猪,在配种前3~4周进行免疫,此后,每次配种前进行加强免疫。

在阳性稳定场,需逐渐减少使用活疫苗;阴性场不使用疫苗;原种、祖代和父母代种猪场,可停止使用疫苗,实施净化;种公猪站,不使用疫苗。在阳性不稳定猪场,可结合生物安全与免疫措施,实施闭群管理,一次性引入足够量的后备母猪,与生产母猪群、仔猪等同步免疫活疫苗,然后监测种群排毒情况,实施全进全出管理,逐步过渡到阳性稳定猪场或阴性猪场。

(三)免疫效果监测

抗原和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的群体免疫28天后,群抗体转阳率应大于80%。群体免疫不合格时,要及时补免。

七、新城疫

全国家禽新城疫疫情平稳。从监测情况看,鸡新城疫防控效果较好,但鸽新城疫强毒株流行强度有所增加。

(一)疫苗选择

选择使用新城疫灭活疫苗或弱毒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商品肉鸡:7~10日龄时,使用新城疫活疫苗进行初免,2周后,使用新城疫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

种鸡、商品蛋鸡:3~7日龄时,使用新城疫活疫苗进行初免;10~14日龄时,使用新城疫活疫苗或灭活疫苗进行二免;12周龄时,使用新城疫活疫苗或灭活疫苗进行三免;17~18周龄或开产前,使用新城疫灭活疫苗进行四免。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加强免疫。

肉鸽:25~30日龄时,使用新城疫灭活疫苗进行初免;40~45日龄时,使用新城疫灭活疫苗进行二免。种鸽在配种或开产前进行三免。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加强免疫。

(三)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按照GB/T 16550《新城疫诊断技术》推荐的血凝抑制(HI)试验检测抗体。

2.免疫效果评价

HI效价不低于1:32(25或5log2),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个体免疫抗体合格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八、狂犬病

2024年,我国5个省报告发病动物123头(只),主要为患病野生动物引起家畜狂犬病疫情。2025年,动物狂犬病仍将零星散发,患病犬是主要传染源。野生动物狂犬病疫情值得关注。

(一)疫苗选择

选择使用狂犬病灭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犬、猫3月龄时进行初免,12月龄时二免,之后根据疫苗说明书规定的免疫期限进行加强免疫。

九、炭疽

2024年,我国报告11起家畜炭疽疫情,发病动物49头(只),疫情数量下降,但发病动物数量较去年有所增加。7~9月是疫情高发期。我市炭疽总体呈平稳态势。

(一)疫苗选择

选择使用无荚膜炭疽芽孢苗或Ⅱ号炭疽芽孢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对近3年发生过炭疽疫情的地方,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免疫范围和动物种类,开展预防性免疫,不建议免疫孕畜。非免疫地区发生疫情的,可根据应急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对易感家畜进行紧急免疫。

十、牛结节性皮肤病

全国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疫情呈点状发生态势。从监测情况看,我市牛结节性皮肤病存在一定的污染面。

(一)疫苗选择

选择使用山羊痘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使用5倍免疫剂量的山羊痘疫苗对60~90日龄牛进行免疫,之后每年加强免疫一次。使用牛结节性皮肤病灭活疫苗免疫的,对3月龄以上牛进行初免,21天后二免,之后每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十一、羊传染性胸膜肺炎

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简称CCPP)又称羊支原体性肺炎、烂肺病,是由丝状支原体引起、羊的一种常见病害。病羊临诊特征为高热、咳嗽,肺和胸膜发生浆液性和纤维素性炎症,呈急性和慢性经过,病死率较高。

(一)疫苗选择

选择使用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羊传染性胸膜肺炎流行区坚持免疫接种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疫苗(山羊支原体肺炎疫苗)。免疫注射参照疫苗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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