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2025095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他项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7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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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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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3328 |
王虎林 |
他项权证 |
靖边县张家畔镇土地局北侧1幢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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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4)428 |
王虎林 |
他项权证 |
靖边县张家畔镇一居委二组土地局北侧 |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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