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2025098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土地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8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补办。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靖土地证(2003-156)
任利戈
土地证
靖边县八居委一组(新农村乡政府西北侧)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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