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杨海平声明房产证00824、靖土地证号(1995-240)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5-11-13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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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2025101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不动产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125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补办。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00824

杨海平

房产证

靖边县西街林荫道东侧1幢1

2

靖土地证号(1995-240)

杨海平

土地证

靖边县张家畔镇四居委第一组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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