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2025102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他项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1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不予补办。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00116
刘汉梅
他项权证
靖边县河东东关街西侧东方雅苑1幢4单元604房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