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靖土地证号1999-421)公告
时间:2025-12-05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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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202507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靖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912-46458650912-4846014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王靖亚

不动产权证书

靖边县一居委二组

靖土地证号(1999-421)

马丽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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