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耕地占用税“先税后证”源头控管模式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5-12-09
来源:米兰比赛官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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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进一步规范我县耕地占用税征管秩序,堵塞征管漏洞,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健全“先缴税后发证”源头管控机制,确保税款应收尽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陕西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靖边县耕地占用税“先税后证”源头控管模式实施意见(试行)》共有四部分内容。

(一)总体目标按照“依法管控、协同共治”原则构建财政、税务、自然资源规划、工贸、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政务信息等部门单位联动闭环管理体系

(二)工作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规范信息推送严格流程管控强化风险防控重点工作是加强数据信息共享传递与办税流程机制建设。

(三)职责分工。明确财政、税务、自然资源规划、工贸、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政务信等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先税后证”源头控管模式的职责分工。核心是严格查验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

(四)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健全监督问责强化考核评估。

三、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自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7年11月25日止。

四、本实意见由县财政局、税务局会同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解释。

解读人:    李桂发            刘聪

工作单位:靖边县财政局    靖边县税务局

职务:法规政股股长

原文链接:米兰比赛官网首页关于印发靖边县耕地占用税“先税后证”源头控管模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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