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5-06-18 15:15:00 来源:教育和体育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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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全面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依据《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5〕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一校一案原则,严格审核入学资格,严格落实招生计划;推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办理,简化招生入学办事流程;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均衡配置师资、均衡编班,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学区(中心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秋季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由学区(中心校)统一报送县教体局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监护人发放《延缓入学通知书》。  

初中:具有本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及返籍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靖边县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表》(附件1)和《靖边县2025年城区初中招生计划与服务片区一览表》(附件3)。农村中小学等其余未列入招生计划的学校,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4人。

四、片区划分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详见《靖边县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一览表》(附件2)、《靖边县2025年城区初中招生计划与服务片区一览表》(附件3)。各乡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各学区(中心校)统筹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具体实施,招生片区以各学校服务辖区为准。

五、报名类型

本年度全县招生入学工作依托“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招生系统”)实施,全面推行新生报名、资格审核、录取等环节“线上一网通办”。根据省招生系统学生报名类型设置规范,本年度入学新生按照户籍、房产、学籍等条件,划分为户籍类、随迁类、政策准入类和对口直升类四个类别。

(一)户籍类

1.房户一致(片区内有房有户)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房产(户籍迁入时间和房产登记证书办理时间须均在2024年9月1日之前,不含9月1日,下同)。

2.房户不一致(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学校招生片区外靖边县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房产(含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下同)。

3.其他

①片区内常住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学校招生片区内常住家庭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产。

②片区内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学校招生片区内集体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产。

③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无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学校招生片区外靖边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产。

(二)随迁类

4.跨省、跨市、跨县随迁(非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非靖边县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房产。

5.跨省、跨市、跨县随迁(非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非靖边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产。

(三)政策准入类

6.符合政策的各类优待学生: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县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经认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四)对口直升类

7.对口直升小学的毕业生:县教体局划定的城乡部分小学六年级在籍在读的毕业学生,直升小学名单见附件3。

以上四个类别的入学新生对应录取批次如下:

类别

具体类型

主要情形

录取批次

户籍类

房户一致

片区内有房有户

第一批次

房户不一致

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有房

第二批次

其他

片区内常住家庭户籍

第四批次

片区内集体户籍

第五批次

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无房

第六批次

随迁类

跨省、跨市、

跨县随迁

非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有房

第三批次

非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无房

第七批次

政策准入类

政策准入

符合政策的各类优待学生

第一批次

对口直升类

对口直升

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

第一批次

六、招生规程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方案发布、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审核、线下复核、分批录取、均衡编班、入学报名、学籍注册等程序进行。

(一)方案发布

各学校须依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方案内容应当明确入学政策咨询渠道、新生报名材料清单、房产户籍认定标准、报名类型及对应录取批次、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安排、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各校招生方案须报县教体局备案审核,经批准后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全县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正式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时间按照全县招生工作安排统一设定,逾期不再受理补报或延期申请。

2.报名方式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秦务员”APP或陕西政务服务网“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期间,就读幼儿园、小学应提供指导服务,但不得代家长填报信息。

3.报名对象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户籍类、随迁类和对口直升类新生须参与网上报名;政策准入类新生实行线下申报,无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前,家长应根据户籍、房产、学籍等条件准确选择报名类型进行填报。

4.学校选报

小学一年级限报一所学校;初中七年级可报三所学校,其中一所由招生系统根据户籍、房产信息自动匹配,另外两所为信息采集时选定的统筹意向学校。七年级新生除跨片区审核通过外,须严格按照《靖边县2025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可报学校一览表》(附件4)进行填报,不符合可报规则的报名数据将无法通过审核。在选报学校时,家长应保持理性态度,避免舍近求远、盲目跟风,应结合房产、户籍等条件综合考量,梯度填报意向学校,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5.报名要求

同一适龄儿童少年凭身份证号码只能在省内一个县市区、一所学校报名,不可重复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学校就读资格,可在报名结束后向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线下登记。

(三)资格审核

1.审核流程

线上审核:小学于7月11日前、初中于7月21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学生的入学资料审核。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入学材料,将转入线下复核程序。

线下复核:入学材料转入线下复核的,家长需按报名学校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参加线下审核的新生,录取时对其统筹调配就读学校。

2.跨片区就读审核

需跨片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于6月25日持房产证明材料向距离房产最近的片区初中学校申请,户籍等其他条件不作为跨片区依据。各初中学校须在6月28日前完成跨片区材料审核。

3.政策准入类审核

符合政策准入条件的新生,应在6月26日至6月28日将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县教体局(1318办公室),统一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4.数据核验

入学资格审核采用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通过与公安、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数据对接进行信息核验。家长须如实填报户籍、房产等信息,上传清晰规范的证明材料。对家长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过户手续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划片入学资格,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及公职人员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5.结果公示

资格审核结果由招生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资格审核期间,县教体局将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各学校资格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四)分批录取

1.录取时间

新生录取工作于8月19日起分批次开展,各学校按资格审核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2.录取规则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予以全部录取;若某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学位,通过“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随机派位。派位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并接受驻教体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派位时如有双胞胎新生,其监护人可提前向招生学校申请捆绑派位。未派到学位的初中七年级新生,按照统筹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所填报的三所学校均无法录取,县教体局将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由近及远依次统筹安排。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申请补录。

(五)均衡编班

各学校须使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实施均衡编班,严格实行班级人数、班级生源和师资搭配“三均衡”要求,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编班过程全程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并接受驻教体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学生编班结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名单经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予以公布,公布后不得随意调整学生班级及任课教师安排。

(六)入学注册

被本县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24日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新生入学时,学校应及时收集预防接种证明等材料,规范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七、相关说明

(一)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其学籍统一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规范管理。根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妥善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根据残疾程度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就近安排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各学校根据片区招生压力和学位供给情况,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合理制定“长幼随学”入学举措。对在本县投资兴业的客商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经县政府认定的招商引资企业及重点企业聘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同等条件下(同一批次)优先安排入学。

(三)县城中心区域学校教职工子女原则上应在本人任教学校申请就读;其他学校教职工子女按照自愿原则,既可按房产、户籍申请入学,也可申请至其任教学校或任教学校所属教育集团内的就近学校就读。农村学校教职工子女可选择房产或户籍所在教育集团内的某所学校就读。教职工子女申请在任教学校或教育集团内其他学校入学的,对其入学资格实行校级和县级双向审核。

(四)线上审核未通过的无证房产(购房时限要求同前),应向报名学校提交购房合同、网签合同、付款发票(或银行交易记录)、房产查询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定证件材料,并至少提供连续六个月的水、电、天然气缴费原始发票、缴费卡及开户合同等资料原件。属共有房屋产权的,其所有产权须达到51%及以上。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未实际交工入住的房产,均不作为本年度入学依据。

(五)城区中心区域学校继续执行“学位锁定”政策,具体操作细则严格按照《靖边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执行。各招生学校须在新生录取前完成本年度“学位锁定数据库”的建立、审核及备案工作,经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录取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年度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筹领导下开展,具体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招生学校具体落实。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须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构建责任明晰、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鉴于本年度首次启用全省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各学校应设立招生服务站,加强对家长的线上报名指导,及时研判并妥善处置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开咨询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规定,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违规接收片区外学生,严禁开展跨区域招生宣传活动;严格落实核定招生计划,严禁超班额招生,确保起始年级班额符合规定标准。严禁以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人情关系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捐资、征地等名义干预招生工作。对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失责等行为的学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县教体局将依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岗位调整等处理;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县纪委监委依法查处。

(三)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一生一档、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管理要求,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对新生学籍实施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学生入学注册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各学校建档名单要以实际入学注册名单为准,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未报到入学的一律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并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跨校借读、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县外学校违规在靖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本年度入学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一年内不得进行县内转学。

县教体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12-4636300

县教体局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tj2023@126.com

县教体局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912-4867569 

附件: 1.靖边县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表

2.靖边县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一览表

3.靖边县2025年城区初中招生计划与服务片区一览表

4.靖边县2025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可报学校一览表


附件1

靖边县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表

序号

招生学校

计划班数

班额

计划人数

1

靖边一小

12

50

600

2

靖边二小

6

50

300

3

靖边三小

8

50

400

4

靖边四小

3

45

135

5

靖边五小

3

45

135

6

靖边六小

12

50

600

7

靖边七小

6

50

300

8

靖边八小

5

45

225

9

靖边九小

5

50

250

10

靖边十小

2

45

90

11

靖边十一小

1

45

45

12

靖边十二小

6

50

300

13

靖边十四小

2

45

90

14

靖边十五小

13

50

650

15

靖边十六小

2

40

80

16

靖边十七小

1

45

45

17

靖边十八小

1

45

45

18

金华路小学

3

45

135

19

清华路学校小学部

6

50

300

20

金桥学校小学部

1

45

45

21

夏郡小学

1

50

50

合计

99

--

4820

附件2

靖边县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一览表

招生学校

服务范围

备注

靖边一小

林荫路(西新街至南环路段)以东,西新街(林荫路段至北大街段)及利民街以南,芦河以西,南环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二小

芦河以东,东大街与金华路(东大街至农机巷段)以南,农机巷以西,南关东街(307国道)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三小

晨光巷与长城路(龙山路至清华路段)以东,龙升路(晨光巷至芦河路段)与龙山路(龙城路至芦河段)以南,芦河路、龙城路(公路加油站至龙山路段)与芦河(龙山路至利民街段)以西,利民街(农贸市场以北)与清华路(长城路至北新街段)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四小

芦河以东,龙山路以南,青杨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以及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五小

崇文巷以东,南关东街(307国道)与文化东路以南,南二环以北,以及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六小

天赐路(靖安路至人民西路段)与长庆路(人民西路至统万路段)以东,人民西路(天赐路至长庆路段)、统万路(长庆路至长城路段)与西新街(长城路至林荫路段)以南,长城路(统万路至西新街段)与林荫路以西,南环路与靖安路(长庆基地南墙)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七小

林荫路(青银高速至龙升路段)以东,芦河路以西,龙升路以北(林荫路至芦河路段),青银高速以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八小

长庆路以东,青银高速以南,晨光巷与林荫路(龙山路至青银高速段)以西,龙山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九小

长城路以东,清华路以南(沿北新街延伸至芦河路),芦河路以西,东新街及西新街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十小

靖安路以南,寨山庙梁以西,以及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寄宿制学校,城区适龄儿童均可填报。

靖边十一小

芦河路以东,龙山路以北,以及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十二小

芦河以东,崇文巷以西,南关东街以南,南二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十四小

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十五小

西环路以东(含靓景华庭小区),统万路(西环路至红柳路段)与人民西路(红柳路至天赐路段)以南,红柳路(统万路至人民西路段)与天赐路(人民西路至靖安路段)以西,靖安路(长庆基地南墙)以北区域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十六小

龙山路以北,长庆路以西,北环路以南,红柳路与天赐路以东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提供午晚餐,城区适龄儿童均可填报。

靖边十七小

统万路与龙山路以北,红柳路与天赐路(龙升路与龙山路段)以西,北环路以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靖边十八小

南环路以南,寨山庙梁以东,芦河以西、七中北侧东西向乡村道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城区适龄儿童均可填报。

金华路小学

东大街(人民东路至金华路段)与农机巷以东,人民东路(乾坤巷)以南,青杨路以西,文化东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清华路学校

小学部

长庆路(统万路至人民西路段)与长城路(清华路至统万路段)及民和巷(龙山路至清华路段)以西,人民西路(红柳路至长庆路段)与统万路(长庆路至长城路段)以北,红柳路以东,龙山路以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金桥学校小学部

就近居住自愿就读的适龄儿童。

民办寄宿制学校

夏郡小学

就近居住自愿就读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提供午晚餐


 

附件3

靖边县2025年城区初中招生计划与服务片区一览表

招生学校

招生

班数

招生

班额

招生

人数

服务片区划分及对口直升

靖边二中

24

54

1296

1.一小、六小、九小、十八小服务区毕业生。

2.十八小毕业生直升。

靖边四中

19

54

1026

1.三小、七小、八小(长城路以东区域居住)服务区毕业生。

2.八小(服务区靖边户籍且在长城路以东租住)、十三小、杨米涧小学毕业生直升。

靖边五中

12

54

648

1.十五小服务区毕业生。

2.十小、镇靖中心小学、枣刺梁小学毕业生直升。

靖边六中

22

(含奥体班1个)

54

1188

1.二小(广通巷以南区域居住)、五小、十二小、金华路小学(金华路以南区域居住)服务区毕业生。

2.五小(靖边县户籍学生)、十四小、五台小学、乔沟湾中心小学毕业生直升。

靖边八中

4

54

216

1.城区小学毕业生。

2.十一小毕业生直升。

靖边九中

8

54

432

六小、十五小服务区毕业生。

靖边十中

8

54

432

城区就近小学毕业生。

靖边十一中

12

54

648

1.二小(广通巷以北区域居住)、四小、金华路小学(金华路以北区域居住)服务区毕业生。

2.四小毕业生直升。

清华路学校初中部

12

54

648

1.八小(长城路以西区域居住)、十六小、十七小、清华路学校小学部服务区毕业生。

2.六小片区(长庆路以东、统万路以南、长城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区域居住)毕业生。

3.八小(服务区靖边户籍且在长城路以西租住)、十六小、十七小毕业生直升。

金桥学校初中部

6

54

324

城区小学毕业生。

合计

127

--

6858

-----

附件4

靖边县2025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可报学校一览表

教育集团

毕业小学

可报的对应初中学校

南大街

靖边一小

二中、五中、八中、十中、十一中、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靖边六小

二中(或九中,或清华路学校初中部)、五中、八中、十中、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靖边九小

二中(或四中)、八中、十中、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靖边十八小

二中、五中、八中、十中、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北大街

靖边三小

四中、八中、十中(仅限靖边县户籍学生)、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靖边七小

四中、八中、十中(仅限靖边县户籍学生)、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靖边八小

四中、八中、十中(仅限靖边县户籍学生)、清华路学校、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靖边十一小

四中(仅限张家畔户籍)、八中、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金桥学校小学部

八中、十中、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河东

靖边二小

六中(或十一中)、八中、十中、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靖边四小

八中、十中、十一中、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靖边五小

六中(或十一中)、八中、十中、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靖边十二小

靖边十四小

金华路小学

西新区

靖边十小

五中、八中、九中、十中、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靖边十五小

五中、九中、八中、十中、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靖边十六小

八中、十中、清华路学校、金桥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靖边十七小

夏郡小学

四中、五中、八中、十中、清华路学校初中部可填报。

[网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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